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2+2”校际学分互认模式对不同层次学校间学分互认进行了尝试。在该模式下,学生在专科试点院校修完前两年规定学分后,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选拔测试成绩,择优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完成后两年学习,本专科阶段实行校际学分互认,总学制为本科四年。该模式有利于本专科院校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资源优势,实现培养目标、办学模式的有效衔接,具有可行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推动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善高职高专院校生源质量也将起到推动作用。
2003年起,江浙沪等区域高校之间建立学分互认制度。2003年4月,江浙沪三省市的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6所高校签署了《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参加了“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优秀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项目,旨在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教育资源共享及人才培养新模式改革,由双方或几方协商建立学分互认制度(含单向、双向或多向学分),达到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共同的目标。
2003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国内一流学府共同发起了“一流大学建设系列研讨会”。在2009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研讨会上,9所大学签订了《一流大学人才培养与交流协议书》,共同培养拔尖人才。根据协议书,9所高校将互相承认交换生在他校学习和交流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