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陈鹤琴所说的“做”,不仅限于动手的肌肉运动,而且包括思想行为。思想是行动之母,思想没有得到锻炼,行动就等于盲动,且思想也易流于妄动。而学校那种注入式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式,却剥夺了儿童独立思想的机会。陈鹤琴认为,“学校里面的各种活动,各种教学,都不应该直接去告诉他种种结果,应当让儿童自己去试验,去思想,去求结果”①。尽管儿童做的方法不一定对,思想也不一定正确,获得的结果也不一定满意。做教师的责任,就是从旁指导儿童,怎样研究,怎样思想。
第三条,你要儿童怎样做,就应当教儿童怎样学。如,教儿童学游泳,一定要在水里实地教他学,在陆地上学是没有用的,比如,教儿童学烧饭,一定要到厨房里,给他适当的设备和相当的机会,并让他自己动手学习。再如,你要儿童说话得体,待人得当,一定要使他在适当的环境之中,得到相当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