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她平静地说。
“对啦。”我在边儿自顾自地高兴:“告诉我你们的故事吧。那些信看得我都要入了迷。你知道不,在我生病的时候,我都梦到了你和S了,像真的一样,你与他聊玫瑰花,粉色白色还有一枝绢纱仿真的玫瑰。今天听安哥讲故事时,我在猜,那个女人是我妈呢,或是就是你?她也是喜欢粉色与白色的玫瑰花啊。这种感觉奇特极了。”
她在黑暗中仿佛笑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喜欢粉色与白色的玫瑰了?都是你一厢情愿地在猜罢了。”
“MAY,你以前写过书,那你有没有想过要将自己的人生写下来?特别是那些爱情。老北啊,S啊,还有你那个性伴侣。”
“我曾经是这个样子的。”
我曾经是这个样子的。山田咏美在她的小说里说过,爱一个男人就为他写三十页短篇小说。记得和我同时期写字的女人也有这种习惯——我有一个女朋友,她谈了一场糟糕的爱情,我问她会不会写成故事,她很骄傲地对我说:“他不配走进我的小说里,他得不到这种荣誉。”写字的女人恐怕都有这样的毛病吧,喜欢用故事盛载自己的生命,感谢昨天的伤心成就了今天的小说。我也不例外。我也写。但是我没有我那个朋友骄傲,我不认为将他们拉进我的小说便是一种荣誉——他们或许还不乐意呢!我只是想将那时候的心情留住,它们对我多珍贵啊,生怕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