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尼热切地向乔治靠过去。“让我们走吧,乔治。离开这儿,我的意思是这里。”
“我们要留下,”乔治言简意赅地说,“现在闭嘴。那帮家伙进来了。”
从附近的清洗房传来水流的声音,还有水盆叮叮咣咣的声响。乔治一边查看扑克牌,一边说:“或许我们应该去洗一下,可我们什么都没干,身上不脏。”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门口。他的胳膊下夹着一顶被挤压变形的斯泰森毡帽,正将一头湿漉漉的黑长发梳直,背到脑后。他和其他人一样,身穿蓝色牛仔裤以及斜纹粗棉布短夹克。他梳好头后,就走进屋里。他走路的姿态带着皇亲贵胄和工匠大师才有的气宇轩昂之势。在赶牲口的人里,他是最棒的,农场中的翘楚,能领头同时驾驭十头、十六头,甚至二十头骡子。他坐在骡车后,无须触碰骡子,便能用牛鞭杀死骡子身上的苍蝇。他的举手投足沉着稳重,颇具威严,所以当他说话时,其他人都会安静下来,他威望极高,不管什么事,众人皆对他马首是瞻。他就是赶牲口最厉害的斯利姆。从那张瘦削而棱角分明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年龄,他可能是三十五岁,也可能是五十岁。他能洞悉弦外之音,说话语速沉缓,言辞不仅达意,而且意味深长。他的双手又宽又瘦,动起来十分灵巧,堪比神庙舞者的妙手。